「施捨(給予、分享)」的恩賜(七)——馬其頓的信徒
經文: | 羅十五26~27;林後八1~24 |
鑰節: | 就是他們在患難中受大試煉的時候,仍有滿足的快樂。在極窮之間,還格外顯出他們樂捐的厚恩。我可以證明他們是按著力量,而且也過了力量,自己甘心樂意的捐助。(林後八2~3) |
參考經文: | 可十二41~44;路廿一1~4;腓二6~7 |
提要 屬靈的恩賜似乎是針對個人而給的。但在今日的經文中,我們卻看見整個教會都同蒙這項恩賜,因為他們被同一位聖靈所浸濡,且願意順服聖靈而行。由於耶路撒冷教會的聖徒中,有許多極為貧困之人,激起了馬其頓教會信徒的愛心和關懷。願意去幫助在主內比他們窮苦的弟兄,在這項愛心的捐助中,隱含了極深的屬靈意義。 保羅對於他們的這項義行,有著詳細而豐富的描述和教導。首先,他界定馬其頓眾教會的這項義舉和服事,乃是上帝所賜的恩典(林後八1)。這讓我們對這項恩賜有了更深的認識,原來能將主所賜的與別人分享,是顯示上帝對我們極大的恩典。特別注意馬其頓的聖徒,並非在富裕的環境中作了此項捐輸,而是「在患難中、受大試煉的時候」,以及「在極窮之間」,來顯出他們樂捐的厚恩(林後八2)。他們真正為了實踐主的愛,而作這項奉獻。這讓我們想起主,稱讚那位奉獻了「兩個小錢」的窮寡婦,比眾人所投的還多,因為「這寡婦是自己不足,把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」(可十二41~4;路廿一1~4)。 保羅為他們見證說:「他們是按著力量,而且也過了力量,自己甘心樂意的捐助」(林後八3)。馬其頓的聖徒真明白奉獻的意義,他們慷慨給予,甚至超過了他們的力量,就是完全的奉獻。並且是甘心樂意的,不是保羅規定他們,也不是耶路撒冷的教會向他們要求的,更不是上帝強迫他們而行的。因為他們急切的要求保羅和他的同工:「准他們在這供給聖徒的恩情上有分」(林後八4)。這是何等美的見證,讓「施捨(給予、分享)」這項恩賜有了新的詮釋。原來給予和分享,不只是一種義務,更是一種權利;不只是一種義行,更是一種恩情,是遵行上帝旨意,將己獻上的另一種彰顯(林後八5)。 馬其頓的聖徒效法了基督捨富為貧的精神(林後八9)。這是主道成肉身的目的,祂捨棄與天父同在的榮耀,為的是叫我們得益處(腓二6~7)。而給予和分享的真義,就是捨棄一些東西去叫人得益處。這項恩賜的實踐,正是顯明「愛心的憑據」(林後八24)。 | |
默想 1.馬其頓的信徒在樂捐(給予和分享的恩賜)上的表現,可作為眾教會的榜樣。他們雖然自己處在患難中,正受著大試煉;並且在極其窮困之際,仍然超過力量,甘心情願的捐助其他更窮苦需要的信徒。這其中所表達的,不只是物質、金錢層面的,更是靈裡合一,肢體建造,相互幫補的美好見證。 2.馬其頓信徒樂捐的動機,更是值得我們效法,他們主動要求在這供給聖徒的恩情上有分,因為他們認為這是遵行上帝旨意的方式。這是否提醒我們每位信徒,在奉獻的心態上,應該有所調整,視它為上帝給我們的一種機會和恩典呢? | |
聖靈的應許 1.弟兄們,我把上帝賜給馬其頓眾教會的恩告訴你們。就是他們在患難中受大試煉的時候,仍有滿足的快樂,在極窮之間,還格外顯出他們樂捐的厚恩。(林後八1~2) 2.我可以證明他們是按著力量,而且也過了力量,自己甘心樂意的捐助。再三的求我們,准他們在這供給聖徒的恩情上有分。並且他們所作的,不但照我們所想望的,更照上帝的旨意,先把自己獻給主,又歸附了我們。(林後八3~5) 3.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,祂本來富足,卻為你們成了貧窮。叫你們因祂的貧窮,可以成為富足。(林後八9) | |
在聖靈裏禱告 親愛的主阿!馬其頓信徒樂捐的動機,更是值得我們效法,他們主動要求在這供給聖徒的恩情上有分,因為他們認為這是遵行上帝旨意的方式。奉主耶穌聖名,阿們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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