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施捨(給予、分享)」的恩賜(二)——舊約中的教導
經文: | 斯九22;詩卅七21;一一二9;箴十一25;廿一26;廿八27;卅一20 |
鑰節: | 他施捨錢財,賙濟貧窮,他的仁義,存到永遠。他的角必被高舉,大有榮耀。(詩一一二9) |
參考經文: | 斯三7~15;九20~22;26~28 |
提要 在舊約中「施捨(給予、分享)」和「賙濟」,乃是義人的特色。詩篇提到:「惡人借貸而不償還,義人卻恩待人,並且施捨」(詩卅七21)。「他施捨錢財賙濟貧窮人,他的仁義存到永遠。他的角,必被高舉大有榮耀」(詩一一二9)。可見「施捨(給予、分享)」和「賙濟」,乃是義人的行為,是耶和華所喜悅的,也是蒙福的途徑。 在箴言中更進一步教導,「好施捨的,必得豐裕;滋潤人的,必得滋潤」(箴十一25)。換言之,你付出的越多,你必得著更多;你滋潤別人,自己也必得著滋潤。這是一條屬靈蒙福的定律,因此「賙濟貧窮的,不致缺乏。佯為不見的,必多受咒詛」(箴廿八27)。多麼奇妙!當我們愈多與人分享,就愈不致缺乏。反之,若看見肢體間的需要,卻佯裝不見的,是主所厭惡的。箴言中強調:「義人施捨,而不吝嗇」(箴廿一26)。另一個值得注意的地方,他提到才德的婦人諸多美德中的一項,就是「她張手賙濟困苦人,伸手幫補窮乏人」(箴卅一20)。 另外,在以斯帖記中記載:「末底改記錄這事,寫信與亞哈隨魯王各省遠近所有的猶太人,囑咐他們每年守亞達月(是猶太人的十二月,也是逾越節。這個月換算成中國農曆是六月,陽曆約在三、四月間。)十四、十五兩日,以這月的兩日作為猶太人脫離仇敵得平安,轉憂為喜,轉悲為樂的吉日。在這兩日,設筵席歡樂,彼此饋贈禮物,賙濟窮人」(斯九20~22)。這是為了紀念上帝奇妙的拯救,使猶太人免於抄家、滅族的命運。照著普珥(指某種占卜的方式,藉以選擇吉日,乃是摯籤決定殺戮、滅絕、剪除全部猶太人之日——參閱斯三7~15)的名字,猶太人就稱這兩日,為普珥日。普珥節(先有禁食)至今仍被遵守,是在當月十四日晚上,那天早晨所有的猶太人,都要誦讀以斯帖記全卷書。之後,他們設筵慶祝,互相贈送禮物,並且賙濟窮人。在這個特別的日子,也就是上帝彰顯非常拯救的時刻。上帝規定他們要用賙濟窮人的方式,來紀念祂的大能和救贖。這一歷史的定規,在猶太人中永遠不廢(斯九26~28)。其中深刻的含意,是值得我們深思;其間的關連,值得我們進一步推敲。 | |
默想 1.無論是「施捨(給予、分享)」或「賙濟」,在舊約中都被認定為義人的行為。聖經指出這條屬靈的原則,「給予」乃是另一種得著、分享的結果,是不致缺乏的。這是上帝所喜悅的事,其背後蘊藏著上帝豐富的福分。 2.「普珥節」規定要「賙濟窮人」,其中有著特別的關連。如今我們得著基督的救贖,聖經也命令我們要將這福音與人分享。上帝的恩典是豐富的,上帝的拯救,我們將它分享、給予出去,這也是義人的道路。 | |
聖靈的應許 1.他施捨錢財,賙濟貧窮,他的仁義,存到永遠。他的角必被高舉,大有榮耀。(詩一一二9) 2.好施捨的,必得豐裕;滋潤人的,必得滋潤。(箴十一25) 3.賙濟貧窮的,不致缺乏。佯為不見的,必多受咒詛。(箴廿八27) | |
在聖靈裏禱告 親愛的主阿!我們願將「給予」的屬靈的原則,銘刻於心:「給予」乃是另一種得著、分享的結果,是不致缺乏的。這是上帝所喜悅的事,其背後蘊藏著上帝豐富的福分。奉主耶穌聖名,阿們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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