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10月15日 星期一

「說方言」的恩賜(十三)——目的(5)為不信的人作見證
經文:林前十四21~23
鑰節:這樣看來,說方言,不是為信的人作證據,乃是為不信的人。作先知講道,不是為不信的人作證據,乃是為信的人。(林前十四22)
參考經文:賽廿八11~12;徒二5~12,41~42
提要
        保羅提到「說方言」的另一個目的,是給未信者的一種證據:「這樣看來,說方言不是為信的人作證據,乃是為不信的人。」(林前十四22)保羅作此結論之前,先引用了先知以賽亞的話說:「律法上記著:『主說,我要用外邦人的舌頭,和外邦人的嘴唇,向這百姓說話。雖然如此,他們還是不聽從我。』」(林前十四21;賽廿八11,12)根據這經文看來,方言是給不信的人作表記,表明他們不信的可憐光景。這意味著哪裡有人說方言,那裡就有不信方言的人。保羅引用這經文,可能是為了制止哥林多人過度的使用方言。
        因此,他接著說:「所以全教會聚在一處的時候,若都說方言,偶然有不通方言的的,或是不信的人進來,豈不說你們癲狂了麼?」(林前十四23)如此說來,在聚會中,方言是給不信的人所作的證據,是表明他們不認識上帝,不能明白屬靈一切奧秘的事。若從這角度來詮釋保羅的教導,那麼,方言「為不信的人」作證據的意義,是指對有機會認識主而不願悔改的百姓,這等不信的人作證據,叫他們知道那位為他們釘十字架的耶穌,實在是上帝的兒子,是道成肉身的上帝,為世人捨命,被埋葬、復活、升天,且賜下聖靈為呼召罪人悔改。方言對這些不信的「百姓」作證據,為證明他們的不信是大罪。
        然而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經文,並且對照路加所描述五旬節當天聖靈降臨之後,門徒說方言,眾人因此驚訝希奇,以致眾人聽了彼得和使徒們的信息,一天之中竟有三千多人悔改信主,這樣壯觀的事實,讓我們不得不正視「說方言乃是為不信的人作證據」,也就是「說方言」對不信的人,的確是某種不尋常的現象和信號,它能令聽見者驚訝希奇,引起他們的好奇心。誠如路加所描述五旬節當日的情況一般,那些聽見「方言」(這裡指的是人類語言的一種,是聽得懂的方言或鄉談),就彼此說:「這是什麼意思呢?」(徒二12)透過這樣一個過程,真理得著解釋,福音得以傳揚,聖靈的能力得著釋放。若從這個觀來看,保羅教訓方言乃為不信的人作證據,指出在某些特定情況中,這些超自然的現象,會使聽了方言之人,信服那實在是聖靈藉著人在說話,就如五旬節當天所發生的一樣。
默想
1.當保羅提到「說方言乃不是為信的人作證據,乃是為不信的人(wherefore tongues are for a sign, not to them that believe, but to them that believe not.)」(林前十四22)這裡提到「證據」原文是「seemeion」意思是「神蹟、記號、表徵、證據、標記」。所以「說方言」可以說是出於聖靈的一種特殊恩賜,對於信的人而言,它就是一種積極的標記,是講說上帝奇妙的大作為,但對不信的人而言,它則成為一種消極的表記,反證他們不信的光景。因為他們無法領會上帝的全能,甚至認為這些人是醉酒癲狂了。
2.「說方言」只能是一個表徵和引介,真正使人得救的乃是基督的救贖和聖靈的大能,這是我們當切記的。
聖靈的應許
1.律法上記著說:「主說,我要用外邦人的舌頭,和外邦人的嘴唇,向這百姓說話,雖然如此,他們還是不聽從我。」(林前十四21)
2.這樣看來,說方言,不是為信的人作證據,乃是為不信的人,作先知講道,不是為不信的人作證據,乃是為信的人。(林前十四22)
3.所以全教會聚在一處的時候,若都說方言,偶然有不通方言的,或是不信的人進來,豈不說你們癲狂了麼?(林前十四23)
在聖靈裏禱告
        親愛的主阿!「說方言」只能是一個表徵和引介,真正使人得救的乃是基督的救贖和聖靈的大能,這是我們當切記的。奉主聖名,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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