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年2月25日 星期五

「說方言」的恩賜(三)——何謂「說方言」(3)
經文:徒二1~4;十45~46;十九1~7
鑰節: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、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、說起別國的話來。(徒二4)
參考經文:徒四8,31;六3,5;七55;九17~18;十一24;十三9,52
提要
        路加這位嚴謹的醫生兼歷史學家,他寫作使徒行傳時間約主後63年~65年,當時保羅已完成哥林多前書(約主後57年)。由於路加是保羅最親密的同工,依常理路加一定看過保羅對「說方言」恩賜各種教導的論述(林前十二~十四章),然而,路加在使徒行傳中並未對「說方言」這項恩賜,加上他個人的任何看法,他只忠實地記錄當時所發生的事實,因此從使徒行傳中,關於聖靈充滿及說方言他所描述的,較客觀也完全。
        今天有關「說方言」這項恩賜,在不同的宗派和教會中,較為常見的分歧和爭議,其中一方主張,「說方言」乃是聖靈充滿(受聖靈浸)的主要印記或憑證(甚至是必要條件)。因此延伸出人人必需追求「說方言」,學習「說方言」,操練「說方言」,否則便被指稱未曾受過聖靈的浸(洗)。有少數激進狂熱的團體,甚至認定不會「說方言」,其得救是有問題的。另一方則主張「說方言」的恩賜,並不是聖靈浸(洗)後絕對必要的現象,聖靈浸(洗)乃是當人重生得救時所發生的。仔細查考尋索聖經,並無經文指說:信主之人,都必需說方言。一個人因信耶穌認罪悔改即重生得救,與能否說方言絕對無關。因此「說方言」的恩賜,並不能成為得救與聖靈充滿的憑證。
        根據使徒行傳的記載,一共記錄了十二次個人或團體被聖靈充滿,其中有三次提到或意味「他們被聖靈充滿,說起方言來」(徒二4;十44~46;十九6) ,但也有九次記載那些人被聖靈充滿,而沒有說方言的事實(徒四8,31;六3,5;七55;九17~18;十一24;十三9,52)。若仔細研讀以上所列舉的經文,再加以查考默想,我們就不難得出一個較為持平的看法,誠然「說方言」在某些時候和場合,被用來作為信徒被聖靈充滿,接受聖靈浸(洗)的一項外在標記,如五旬節時門徒的經驗,哥尼流家裡的人,以及以弗所的十二位信徒。然而,不可否認,有更多的人經歷了聖靈充滿,或聖靈的浸(洗)時,並沒有同時有說方言的經歷。其關鍵點因為「說方言」的主權在於聖靈,我們不能將聖靈的工作和作為限制在一定的模式中,只能說「說方言」是聖靈內住的外顯現象之一,但這裡所指的是那些說「真方言」的基督徒。
默想
1.有關聖靈的浸(洗)、聖靈澆灌和聖靈充滿,我們在前面都曾查考過,說者若能重新溫習,可以更進一步的了解三者間的區別和經歷上的不同。聖經學者摩根說:「一次靈浸,多次澆灌,經常充滿。」是值得我們參考的,這與「說方言」之間的關連,也是我們應加以深思的。
2.聖靈的內住絕對是領受「說方言」恩賜的先決條件,屬靈人凡事尊重聖靈,擁有「說方言」恩賜者,必是出於聖靈所主導,因此只有在聖靈的感動之下,使用「說方言」的恩賜,這才是正確的。
聖靈的應許
1.禱告完了,聚會的地方震動,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,放膽講論上帝的道。(徒四31)
2.門徒滿心喜樂,又被聖靈充滿。(徒十三52)
3.保羅按手在他們頭上,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,他們就說方言,又說豫言。〔或作又講道〕(徒十九6)
在聖靈裏禱告
        親愛的主阿!是的,聖靈的內住絕對是領受「說方言」恩賜的先決條件,求您教導我們當中已擁有「說方言」恩賜的,能更嚴謹小心地體會您的心意,敏感聖靈的引導,善加使用這恩賜。奉主聖名,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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