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5月14日 星期一

行異能的恩賜(二)——行異能的定義(2)(廣義)
經文:徒二22;林前十二4~11
鑰節:以色列人哪!請聽我的話。上帝藉著拿撒勒人耶穌,在你們中間施行異能奇事神蹟,將祂證明出來,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。(徒二22)
參考經文:參閱提要最後一段
提要
  「行異能的恩賜」從狹義層面來看,是指一切外顯、超自然,聖靈藉著人來施行的神蹟。然而從廣義層面來看,指的是包含一切有效運用內在屬靈能力的作為,這當然包括醫病、趕鬼以及一切其他的神蹟,其中也包括更深入內在的作為。因此,「行異能的恩賜」就意味著,透過上帝所賜的大能,來改變人靈性的光景。包括思想、感覺、情緒、態度等各方面,藉著基督福音的大能,作徹底的更新和改變。
  今日所列出的參考經文,都是描述有關三位一體上帝的大能、權柄和能力。讀者要注意的是,這些經文所使用原文的字正是「dunamis」,也就是保羅所提到的「異能」同一個字。「異能(翻譯為miracles)」來自希腦文「dunamis」,它衍生出一個英文字「dynamite」,就是「炸藥」的意思。從以上字詞的演變,讓我們得出一個很有意思的結論:原來保羅所說的「異能」,指的是屬於上帝的能力,也就是說,「行異能」就是釋放上帝能力的作為。
  除了外顯的神蹟外,「行異能的恩賜」也涉及人內在生命的改變。主親自應許給信祂的人,要「領受從上頭來的『能力』(dunamis)」(路廿四49)。主升天前對門徒說:「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,你們就必得著『能力』(dunamis)」(徒一8),這「能力」指的是上帝的能力(路一35;五17;徒十38;羅一16,20;林前一18;二5;林後十三4;彼後一3;啟十二10;十五8),基督的能力(太廿四30;可十三26;路六19;八46;廿一27;林前一24;五4;林後十二9;腓三10;西一11;彼後一16),和聖靈的能力(路四14;廿四49;徒一8;十38;羅十五13,19;林前二4)。因此「行異能的恩賜」就廣義來說,是每位信徒可以追求渴慕得著的。
  保羅在羅馬書中強調:「這福音本是上帝的『大能』(dunamis)。」(羅一4)換句話說,福音就像炸藥一樣,要在人心中爆炸產生無比的力量,使人歸向基督,他也說:「十字架在那得救的人卻為上帝的『大能』(神蹟)」(林前一18)。若我們詳細查考今日的參考經文,會發現「行異能的恩賜」有更多是涉及人內在生命的改變。一個擁有這項恩賜的人,能藉著聖靈的引導,以信心來為人禱告,使那些有病的靈魂得著拯救,將絕望的人帶到基督面前,使他因著仰望基督的大能,全人得著釋放,這豈不是另一層次的異能嗎?
        參考經文:太廿二29;廿四30;可五30;九1;十二24;十三26;路一35;四14,36;五17;六19;八46;九1;十19;廿一27;廿四49;徒一8;四33;八10;十38;羅一4,16,20;十五13,19;林前一18,24;二4,5,六14;林後四7;六7;十二9;十三4;弗一19;三7;腓三10;西一29;帖後一11;提後一8;來七16;彼前一5;彼後一16;啟十五8
默想
1.從廣義的層面來查考「行異能的恩賜」時,讓我們無可推諉地面對傳福音的責任。我們是否願意成為聖靈大能運行的器皿和通道?我們是否願意領受從上頭而來的能力?為了福音的緣故,我們願否成為「行異能」的器皿?為主作改變人心的使者。
2.一個人能從絕望無助中被拉出來,緊張得著舒暢,徬徨得著安息,憂傷的靈魂滿溢喜樂,下沉的靈命得著上升的能力,這就是最大的神蹟了。因為它破除了罪的律,超越自然生命的宿命。
聖靈的應許
1.我要將我父所應許的降在你們身上,你們要在城裡等候,直到你們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。(路廿四49)
2.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,你們就必得著能力。並要在耶路撒冷、猶太全地,和撒瑪利亞,直到地極,作我的見證。(徒一8)
3.我不以福音為恥,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,要救一切相信的,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利尼人。(羅一16)
在聖靈裏禱告
        親愛的主阿!我們願為那些擁有屬靈恩賜的人祈禱:我們能藉著聖靈的引導,以信心來為人醫病趕鬼代求,使靈魂得著拯救,將絕望的人帶到基督面前,因著仰望基督的大能,全人得著釋放。奉主聖名,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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