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5月30日 星期三

行異能的恩賜(十八)——目的(10)印証所傳的道
經文:可十六20;徒十四3;羅十五18;來二4
鑰節:二人在那裡住了多日,倚靠主放膽講道。主藉他們的手,施行神蹟奇事,證明祂的恩道。(徒十四3)
參考經文:徒十三11~12
提要
  聖靈賜給信徒「行異能的恩賜」,有一個重要的目的,就是為了印証所傳的道。正如今日的鑰節所提到的:「二人在那裡住了多日,倚靠主膽放講道。主藉他們的手,施行神蹟奇事,証明祂的恩道。」(徒十四3),可見,神蹟奇事乃是包括在上帝永恆的旨意和計劃之中。在今日的教會時代裡,用來幫助拓展上帝的國度,傳講基督的福音,並且藉著上帝僕人所行的神蹟奇事,彰顯上帝的大能,來印証他們所傳的道。
  然而有一個重點必須釐清的,那就是上帝賜下神蹟來印証福音時,乃是出於上帝的恩典和人的需要,絕非為了彌補福音的不足。福音的基要就是上帝愛我們,上帝的兒子道成肉身,為有罪的人類受死,並且死後復活。我們因信,在耶穌基督裡得到永生的恩賜,並且得以進入上帝的榮耀裡。其實從廣義屬靈的層面來看,這就是最大的神蹟了。至於狹義的物質、外在的、看得見的神蹟,只是用來印証所傳的道,及上帝的恩典,而不是為了補強福音的不足。
  希伯來書的作者清楚地告訴我們:「上帝又按自己的旨意,用神蹟奇事,和百般的異能,並聖靈的恩賜,同他們作見証。」(來二4)可見神蹟、奇事、異能,乃是用來為上帝作見証。保羅也以自己的經歷提到:「?因上帝所給我的恩典,使我為外邦人作基督耶穌的僕役,作上帝福音的祭司,叫所獻上的外邦人,因著聖靈成為聖潔,可蒙悅納。所以論到上帝的事,我在基督耶穌裡有可誇的。除了基督藉我做的那些事,我甚麼都不敢提,只提祂藉我言語作為,用神蹟奇事的能力,並聖靈的能力,使外邦人順服。」(羅十五15~18)在此,保羅提到三重的能力:話語的能力,神蹟奇事的能力,並聖靈的能力,三者配合,目的就是使人順服基督,並且歸信基督。
  保羅在居比路曾斥責一位敵擋使徒、攔阻福音的以呂馬,他是行法術的人,保羅藉著聖靈所賜的能力,使他暫時眼瞎,因這件事,方伯很希奇主的道,就信了(徒十三8~12)。在這件事上,讓我們看見,神蹟常常會使看見的人希奇,驚訝並且信服主的道。可見,聖靈賜下「行異能的恩賜」對那些拓荒傳道的事工有很大的幫助。
默想
1.「行異能的恩賜」是為了印証所傳的道,在新約聖經中用了三個不同的詞來說明:(一)「証實」所傳的道(可十六20)。(二)「見証」主是父所差來的(約五36)。(三)將主「証明」出來(徒二22)。可見神蹟最主要的目的是為見証基督,使人信服基督。
2.神蹟不是用來補強福音的不足,神蹟乃是出於上帝的恩典和人的需要,它可以有各種的功能,但神蹟本身絕非是最崇高而必需的目的。每一個神蹟奇事異能的背後,都有上帝更高的旨意和目的。
聖靈的應許
1.門徒出去,到處宣傳福音,主和他們同工,用神蹟隨著,證實所傳的道。阿們。(可十六20)
2.二人在那裡住了多日,倚靠主放膽講道。主藉他們的手,施行神蹟奇事,證明祂的恩道。(徒十四3)
3.上帝又按自己的旨意,用神蹟奇事,和百般的異能,並聖靈的恩賜,同他們作見證。(來二4)
在聖靈裏禱告
        親愛的主阿!教導我們明白:神蹟不是用來補強福音的不足,神蹟乃是出於上帝的恩典和人的需要,它可以有各種的功能,但神蹟絕非是我們追求的終極目標。求您讓我們看得見,每一個神蹟奇事異能的背後,都有上帝更高的旨意和目的。奉主聖名,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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