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大的恩賜(二四)──愛是不作害羞的事(2)
經文: | 林前十三1~13 |
鑰節: | 不作害羞的事,不求自己的益處,不輕易發怒,不計算人的惡。(林前十三5) |
參考經文: | 羅一27;林前七36;十一18~22;十二23 |
提要 我們繼續來思考「愛是不作害羞的事」,保羅使用「害羞的事」(Aschemosunai),這字用在三處的經文之中各有不同的翻譯: 羅馬書一章27節「可羞恥的事」。 哥林多前書十二章23節譯為「不體面」。 哥林多前書七章36節則譯為「不合宜」。若我們將這三處經文對照來看,則保羅在此提到「愛是不作害羞的事」,可延伸為「愛是不行可羞恥的事」、「愛是不做不體面的事」、「愛是不做不合宜的事」。 保羅把愛當成一種實際的行為,若我們往下思考時,會提出什麼才是「羞恥的事」?什麼才是「不體面的事」?什麼才是「不合宜的事」?其實在人是難以詮釋得完全的,唯有被聖靈充滿又有聖靈內住的基督徒,在他自己心的深處,永存上帝所賜的一把尺,那就是祂的愛。愛才是我們心中的那把尺,用基督的愛才能衡量什麼是「羞恥的事」,什麼是「不體面的事」,什麼是「不合宜的事」。聖靈所賜基督的愛,能讓你分辨並且活出祂的愛來。不是別人為你訂標準,不是教會的憲章或教義,也不是任何法律能界定規範的,而是主的真理和聖靈的愛,促使你能「不作害羞的事」。 連帶一提的,有些聖經學者認為保羅提出這節經文,是為了影射哥林多教會中許多信徒在聚會時不守秩序的情形(林前十一18~22);果真如此,那就是對我們的一種提醒,在教會中不可分門別類及紛爭結黨,更不可藐視上帝,輕視軟弱的肢體,這樣的行為都是不合宜的,在主眼中都是「害羞的事」。 「愛是不作害羞的事」,要實踐這條命令除非三一上帝的愛先來滿溢我們,聖靈以愛來托住我們,我們才能作事合宜、行事得體。親愛的,不要以為這是一蹴可成的,它需要聖靈不住的鍛煉和扶持,「結果」則必須經過修剪、施肥、照顧的。「愛」是聖靈在信徒生命的每個階段,把「己」倒空的鍛鍊;如此基督的愛,才能在成熟的生命中自然流露出來。但願我們能降服在聖靈之下,將生命連於基督身上,那麼你將逐漸能明白,並且實踐「愛是不作害羞的事」。 | |
默想 ‧初代教會的信徒,雖然被稱為「這世界所不配有的人」,然而他們的生命和生活,卻是深深影響當時的社會和人們。反觀今日的教會和信徒,雖然享受著「平安穩妥」的日子,但他們的生命和生活,對這個世界到底有多大的影響?可以說微乎其微,為什麼?這是值得我們探討和深思的問題。主的生命能在信徒生活中彰顯嗎?聖靈的能力在教會中施展了嗎?求主憐憫,將復興之火再次點燃我們每個人的心。 ‧「切切祈求聖靈幫助我,我心中滿了憂愁,軟弱絕望我痛苦,無依靠無幫助,祢是我唯一的出路。聖靈阿!幫助我!聖靈阿!充滿我!祢是我唯一的出路。」(摘自大光幔內之歌第一輯) | |
聖靈的應許 ‧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。祂本有上帝的形像,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。反倒虛己,取了奴僕的形像,成為人的樣式。既有人的樣子,就自己卑微,存心順服,以至於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。(腓二5~8) ‧所以上帝將祂升為至高,又賜給祂超乎萬名之上的名,叫一切在天上的、地上的,和地底下的,因耶穌的名,無不屈膝,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,使榮耀歸與父上帝。(腓二9~11) ‧我願男人無忿怒、無爭論,舉起聖潔的手,隨處禱告。(提前二8) | |
在聖靈裏禱告 親愛的主阿!切求聖靈引領我們全教會進入更深的和諧之中,不叫我們分門別類及紛爭結黨,而能誠心尊上帝為首、為大,愛護、尊重軟弱的肢體,願主悅納我們的禱告。奉主聖名,阿們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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