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大的恩賜(三六)──愛是凡事包容(2)
經文: | 林前十三1~13 |
鑰節: | 凡事包容;凡事相信;凡事盼望;凡事忍耐。(林前十三7) |
參考經文: | 創三7,21;詩卅二1;路十五11~24;羅十三10;彼前四8 |
提要 繼續前面查考凡事包容的愛,第二個層次的包容是隱藏、遮蓋的愛,這樣的愛建立在主的寶血之上。在舊約時代人犯了罪,必須靠祭司用祭牲的血來遮蓋罪惡。自從亞當犯罪之後,上帝就一直想盡辦法來遮蓋祂兒女的罪,大衛在犯罪之後,他深深領悟到:「得赦免其過,遮蓋其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。」(詩卅二1)。 人常常想用自己的方式來遮蓋羞恥,就像亞當、夏娃犯罪之後,想用無花果樹的葉子遮身,但那是無用的;上帝為他們用皮子作成衣服給他們穿(創三7,21),這是上帝遮蓋的愛。但那不過是暫時的,至終上帝自己道成肉身成為代罪羔羊,用祂自己的寶血來遮蓋我們一切的罪,這正是遮蓋的愛;祂的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,赦免我們一切的不義,把我們遮蓋在祂的寶血之下,這是全部福音和奇妙救恩的精義之處,而這也是愛的最高實踐。 包容的第三意義就是保護、遮蔽,這是更進一步的包容;不單是消極的忍受、隱藏、遮蓋,更是積極的保護和完全的遮蔽,不使我們因為我們的罪和不義受到傷害。主曾用浪子回頭的比喻來表達這種包容的愛;當浪子失去一切想回頭之時,父親早就倚門在望,雖然浪子覺得不配向父親說:「我得罪了天,又得罪了您,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您的兒子,把我當作一個僱工吧!」但這位天父化身的父親,不因浪子的悖逆,不嫌浪子的骯髒,不顧浪子的自責,從遠遠的地方跑上前去擁抱他,並且連連與他親嘴,為他穿上最好的袍子和戴上指戒。浪子的父親用愛遮蓋了浪子的羞恥和一切的過犯,在老父的心中從來沒有不承認這個兒子,他只耐心的等待浪子的回頭,好用祂無比的愛來遮蔽他、保護他(路十五11~24)。 親愛的,原來上帝凡事包容的愛是如此深廣,但願我們能讓聖靈的愛在我們生命中滋長,讓我們經歷那凡事包容的愛,讓我們愛的容器不斷擴大,讓我們的愛能包容別人的軟弱,也讓我們的愛能成為別人的安慰。 | |
默想 ‧不知讀者在深思默想這些經文時,心中是否有一種說不出的感動,感動上帝那無比的愛,感動聖靈藉著保羅的筆將主的愛刻劃得如此完全,也感動主應許要將這樣的愛賜給我們。求主憐憫,唯有在聖靈的充滿中,我們才能被上帝的愛滿溢。 ‧幔內詩歌第14首能幫助我們更深了解主的愛:「親愛的耶穌,天天背負我們重擔,祂是拯救我們的主。主的恩典那麼深廣,主的慈愛那麼豐盛。親愛的救主,憐憫我!憐憫我!」,若不是主的憐憫,我們就無法體會「愛是凡事包容」。 | |
聖靈的應許 ‧耶和華阿!我要尊崇祢,因為祢曾提拔我,不叫仇敵向我誇耀。(詩三十1) ‧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裏去。相離還遠,他父親看見,就動了慈心,跑去抱著他的頸項,連連與他親嘴。兒子說:父親!我得罪了天、又得罪了您;從今以後,我不配稱為您的兒子。父親卻吩咐僕人說: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,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,把鞋穿在他腳上,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,我們可以喫喝快樂。因為我這個兒子,是死而復活,失而又得的。他們就快樂起來。(路十五20~24) ‧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;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。(彼前四8) | |
在聖靈裏禱告 親愛的主阿!何等恩典,祢自己道成肉身成為代罪羔羊,用祢自己的寶血來遮蓋我們一切的罪,這種遮蓋的愛何等奇妙!我們雖然不配,但祢的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,赦免我們一切的不義,哦主!我們的上帝,我們滿心感謝祢。奉主聖名,阿們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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