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靈名稱的默想(廿七)──能力的靈
經文: | 路廿四49;徒一8 |
鑰節: | 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,你們就必得著能力。並要在耶路撒冷,猶太全地,和撒瑪利亞,直到地極,作我的見證。(徒一8) |
參考經文: | 珥二28~29;徒一4,5;二1~4;16~18;林前十二13 |
提要 在新約中,聖靈在人身上兩個最明顯的工作,就是帶給人「生命」和「能力」,因此聖靈被稱為「能力的靈」(the power of the Holy Spirit)。「生命」是屬於內在的,「能力」卻是外顯的。主復活昇天之前在耶路撒冷向門徒顯現,並且向他們作了一個非常重要的宣告;「我要將我父所應許的降在你們身上,你們要在城裏等候,直到你們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(power from high)。」(路廿四49)這裏所說從「上頭來的能力」,正是指著聖靈說的。「領受」也可以翻譯成「穿上」,也就是說聖靈要將祂的能力,像衣服一樣穿戴在信徒身上,這能力不是指屬世的能力,而是從上頭來屬天的能力。 這「能力的靈」,我們可以追溯到先知約珥的預言(珥二28~29),這個應許就在五旬節那天,應驗在門徒以及一切相信基督的人身上(徒一4~5,8;二1~4;16~18)。我們若仔細的研讀使徒行傳,將會發現這個從「高處來的能力」,乃是為著信徒的事奉和職事,為著信徒的爭戰和工作而有的。使徒行傳清楚的描述,聖靈好像「一陣暴風」,充滿、澆灌下來,降在他們身上作能力(徒二2)。當門徒穿上聖靈所賜的能力之衣,這時他們的事奉、傳道、工作,會和過去的迥然不同。 親愛的讀者,聖靈是「能力的靈」,也是「賜能力的靈」。聖靈在我們身上不單成為「生命的靈」,也要成為「能力的靈」。如此才能使我們無論內在和外顯都有聖靈的同住、同工和同行。主應許這「從上頭來的能力」,是要賜給每一位相信跟隨祂的信徒。門徒當日遵照主的吩咐留在耶路撒冷,迫切專心的禱告等候這個應許的成就(徒一14)。如今,我們也應當如此,但有一點我們不可忘記,得著能力的目的,就是傳揚基督,為基督作見證,搶救失喪的靈魂,領人歸主,絕不是為了使你成為屬靈上的誇口(或為滿足個人屬靈的虛榮)。 | |
默想 ‧「能力的靈」是主親自應許要賜給一切相信等候祂的人,這「從上頭來的能力」不是屬世的知識、力量或才幹,而是屬天超越自我的屬靈恩賜。聖靈所賜的能力,能穿戴在信徒身上,外顯在他的事奉、工作和職事中。為了主的名,為了福音的緣故,為了主的榮耀,我們每一位信徒都有資格向主祈求,也必需向主祈求,如此你才能成為主的見證人。 ‧「聖靈的能力」和「恩賜」只為一個目的,就是高舉基督、傳揚基督、見證基督、榮耀基督,千萬不要成為我們屬靈上的標榜和虛榮。 | |
聖靈的應許 ‧以後、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,你們的兒女要說豫言、你們的老年人要作異夢、少年人要見異象。在那些日子、我要將我的靈澆灌我的僕人和使女。(珥二28~29) ‧我要將我父所應許的降在你們身上,你們要在城裏等候、直到你們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。(路廿四49) ‧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,你們就必得著能力,並要在耶路撒冷,猶太全地,和撒瑪利亞,直到地極,作我的見證。(徒一8) | |
在聖靈裏禱告 親愛的聖靈阿!靠著祢的能力和恩賜,教導、幫助我們能高舉基督、傳揚基督、見證基督、榮耀基督。保守我們的心,千萬不以所得的能力或恩賜,作為自己屬靈上的誇耀。奉主聖名,阿們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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