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10月23日 星期六

行異能的恩賜(廿一)——神蹟的施行者(2)基督
經文:賽九6;太廿八18;約十一25;西二10
鑰節:主上帝說:「我是阿拉法,我是俄梅戛,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。」(啟一8)
參考經文:賽卅五5~6;四十二7;太十1;約十17~18
提要
  耶穌基督乃是道成肉身的上帝,是三一上帝的第二位格。在四福音書中,祂以人子的身份出現,然而基督仍然具有無所不能、完全的神性。祂在世上時,也運用了祂奇妙的大能,施行各樣的神蹟奇事和異能。其實在基督道成身之前,舊約聖經早已預言祂的能力,以賽亞曾稱祂為「奇妙、策士、全能的上帝、永在的父、和平的君。」(賽九6)並且提到「那時瞎子的眼必睜開,聾子的耳必開通。那時瘸子必跳躍像鹿,啞吧的舌頭必能歌唱。」(賽卅五5,6)。
  基督在世時,上帝把天上地下一切的權柄都賜給了祂(太廿八18),祂運用祂的能力來幫助人,解決人的需要。四福音書中記載了許多主所行的神蹟,約翰告訴我們:「耶穌在門徒面前,另外行了許多神蹟,沒有記在這書上。但記這些事,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,是上帝的兒子,並且叫你們信了祂,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。」(約廿30~31)。
  然而在基督行神蹟的事上,有一點是值得我們注意的,就是祂從未為自己的需要而行神蹟。祂拒絕運用祂與上帝同享的大能,來証實祂與上帝同等。祂在曠野受魔鬼的試探時,並未使用祂的大能和權柄,來保障自己的安全或高抬自己。反而以聖經的話語,來面對撒但的試探和誘惑。耶穌基督雖然使用神蹟,來拯救他人脫離自然之律的蹂躪,但祂自己在十字架上,卻承受著自然法則最重的負荷。
  在四福音書中,我們找不到任何一件神蹟,是主為自己做的。祂能把水變為酒,來供應婚宴中的需要,自己卻在井旁向一個撒瑪利亞婦人討口水來喝;甚至在十字架上瀕臨死亡之際,竟然靠著兵丁來給祂解渴。祂為那些追隨祂、聽祂講道而面臨飢腸轆轆的群眾,準備了一頓豐富的晚餐;自己在曠野禁食40晝夜之後,卻不肯把石頭成餅給自己充飢。祂雖然是生命的源頭和供應者,又數次叫死人復活,然而當祂在十字架上時,卻甘心經歷痛苦的死亡過程。這一切的一切,意味著什麼?基督為我們立下了何等的榜樣?從基督的身上,我們是否看見「行異能的恩賜」,更深一層的目的和意義呢?
默想
1.今日的鑰節提到主乃是首先的,也是末後的,是昔在,今在,以後永在的全能者。在祂沒有難成的事。這位主擁有天上地下一切的權柄和能力,如今,祂將這權柄和能力,藉著聖靈賜給信祂的人(太十1;二十八18~20;徒一8)。這是主的應許,也是所有信徒都當渴慕的,成為一個有權柄能力的信徒。
2.當主在十字架上時,祭司和文士戲弄祂說:「祂救了別人,不能救自己。」(可十五31)不錯,主為了救世人,而捨棄了祂自己的性命,誠如祂擁有一切的能力,卻不願使用在祂自己身上,這背後所隱藏深層的屬靈含意,值得我們深思。
聖靈的應許
1.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,有一子賜給我們,政權必擔在祂的肩頭上,祂名稱為奇妙、策士、全能的上帝、永在的父、和平的君。(賽九6)
2.耶穌進前來,對他們說:「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,都賜給我了。所以你們要去,使萬民作我的門徒,奉父子聖靈的名,給他們施洗。〔或作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〕凡我所吩咐你們的,都教訓他們遵守,我就常與你們同在,直到世界的末了。」(太廿八18~20)
3.主上帝說:「我是阿拉法,我是俄梅戛,〔阿拉法俄梅戛乃希臘字母首末二字〕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。」(啟一8)
在聖靈裏禱告
        親愛的主阿!您雖然是生命的源頭和供應者,又數次叫死人復活,然而當您在十字架上時,卻甘心經歷痛苦的死亡過程。您為了救世人,而捨棄了您自己的性命,這樣的愛和恩,我們將無以回報,唯願獻上自己,忠心、順服您到底。奉主聖名,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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