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異能的恩賜(廿)——神蹟的施行者(1)上帝
經文: | 出八19;伯四十二2;詩一三六4~9;摩四13;五8 |
鑰節: | 我知道您萬事都能作,您的旨意不能攔阻。(伯四十二2) |
參考經文: | 徒十四3;十五12;十九11;西一16,17 |
提要 聖經中記載了神蹟的施行者有四種,分別是三位一體的上帝、天使、人與撒但。經由不同的施行者所行出來的神蹟,也有程度、能力、目的、真假的不同。因此,進一步了解不同施行者的屬性和其所行的神蹟,是有其必要性的。 首先我們來看神蹟真正的源頭和施行者,乃是三位一體的上帝。在聖經中三位一體的上帝?聖父、聖子、聖靈中,每一位格都曾經運用神蹟的大能,在祂的創造、護衛、保守、救贖、憐憫、建造等各項旨意上,彰顯奇妙全能的屬性。當然三位一體的上帝,其實是永遠相屬、互為一體的。我們無法將每一個神蹟清楚劃分為完全由那一個位格所施行的,因為三個位格本來就聯合於一。但就聖經所記載的部份,我們仍然能看出偏重於那一位格,在不同的時代,就人所能了解的方式記錄下,由三個不同位格所直接施行的神蹟。 整個舊約聖經,都記載這位永恆全能,無所不能的上帝所直接施行的神蹟奇事和異能。約伯在親眼看見上帝之後,讚嘆說:「我知道您萬事都能做,您的旨意不能攔阻。」(伯四十二2)從創世記第一章第一節開始,到瑪拉基書最後一章的最後一節為止,幾乎隨手翻開都能找到上帝奇妙大能的作為。這位創造宇宙萬物,掌管人類歷史的上帝,祂無所不能、無所不在、無所不知的屬性,按著祂永恆奧秘的旨意在行事。上帝雖超越自然,主宰自然,但卻不破壞自然的法則。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時候,為了達到其特定的目的,上帝藉著神蹟奇事異能來証明祂是自主、永恆、超乎自然、凌駕一切的主宰。 神蹟本身就是一種奧秘,它已經超越了人所能認知和了解的部份,人唯一的能作的,就是存著感恩讚美的心,承認上帝是無所不能的,因為上帝凡事都能。我們若具有這種信心,當我們在查考聖經中的神蹟時,就不會產生任何的懷疑和難處了。許多新神學派的人,試用各種自然人文科學的角度,來解釋神蹟的現象,這是不對的,且是否認上帝大能的一種侵犯。在信心裡,我們才能認識、看見並且稱謝那位「獨行大奇事的」上帝(詩一三六4)。 | |
默想 1.人只有在聖靈的感動下,相信並且承認,上帝是無所不能的,在祂凡事都能。有了這樣的信心,任何神蹟的出現,我們都不會用懷疑的眼光,不信的態度去拒絕或否認了。 2.當我們在研讀聖經中的各項神蹟時,我們相信那是真的,並且確定在歷史中出現過,因為我們所信仰的上帝是全能的。既然如此,這位獨行奇事的上帝今天仍然活著,並且仍然做事到如今,若我們能存著謙卑、渴慕的心,我們仍然能經歷到祂今日在我們中間奇妙的作為了。 | |
聖靈的應許 1.我知道您萬事都能作,您的旨意不能攔阻。(伯四十二2) 2.那創山、造風、將心意指示人,使晨光變為幽暗,腳踏在地之高處的,祂的名是耶和華萬軍之上帝。(摩四13) 3.要尋求那造昴星,和參星,使死蔭變為晨光,使白日變為黑夜,命海水來澆在地上的。(耶和華是祂的名)。(摩五8) | |
在聖靈裏禱告 親愛的主阿!我們願意存著感恩讚美的心,承認您是無所不能的,因為您是全能的上帝,在您沒有難成的事。求您賜給我們足夠的信心,一生放心跟隨您。奉主聖名,阿們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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