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傳福音」的恩賜(卅一) ——基督的經歷(16)
經文: | 太廿八16~20;可十六15~18;路廿四44~49 |
鑰節: | 「所以你們要去,使萬民作我的門徒,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。凡我吩咐你們的,都教訓他們遵守,我就常與你們同在,直到世界的末了。」(太廿八19~20) |
參考經文: | 約三31~32;徒一8;林前二3 |
提要 在我們查考「傳福音」這項恩賜的末了,有必要強調主耶穌離世升天前吩咐所有信徒的大使命:「所以你們要去,使萬民作我的門徒,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。凡我吩咐你們的,都教訓他們遵守,我就常與你們同在,直到世界的末了。」(太廿八19~20)這些話是頒佈給每一個世代中所有基督門徒的大使命,在主的命令中,清楚陳明了教會和信徒個人在事奉任務中的目標、責任和托付。 根據主的教導和使徒在新約中的啟示,教會和信徒必需往普天下去,向所有人傳福音,這意味著「傳福音」的恩賜在教會中的重要性,和不可忽視的事奉。因此,差派宣教師到各地傳福音、建立教會,乃是每個教會最重要的事奉和根本的使命。 當然,傳福音的中心乃是「悔改和赦罪」(路廿四47),不可偏離基督和他的十字架(林前二3)。教會事奉的目的,是要使人成為基督的門徒,遵守祂的命令。這是主在祂的命令中所強調的,我們不能單單把領人歸主,作為傳福音作見證的終極目標。教會的屬靈力量,並非單純取決於教會人數的增長,更重要的是門徒的栽培、信徒的靈命、使信徒能夠分別為聖、為主而活,盡心盡性盡意地跟隨主(約三31~32)。 清楚明白遵守主的命令,是每一位領受「傳福音」恩賜者的職志。然而根據主的應許:「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,你們就必得能力,並要在耶路撒冷、猶太全地和撒瑪裡亞,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。」(徒一8)可見「傳福音」不只要有熱忱,更要有能力,而這能力乃是藉聖靈的內住和充滿而得的(路廿四49)。另外還有主親自的寶貴應許,就是祂的同在(太一23;十八20;廿八20)。主把這個應許,賜給那些忠心跟隨祂的腳蹤行,來完成祂拯救失喪靈魂的信徒。親愛的,主的大使命每時每可刻都在我們耳中響起:「你們要去,使萬民作我的門徒。」祂隨時呼召人來負起傳福音的重責大任,你要如何來回應?你願意加入傳福音的行列中嗎?你願意成為一位引人歸主的門徒嗎? | |
默想 1.特別注意,主的命令中祂說:「你們要『去』,使萬民作躲的門徒。」主的吩咐是「去」到人群中,尋找迷失的羊,而不是坐在教會中,等人「來就近祂」。今日的教會,似乎對這個命令執行得不夠徹底,仔細回想主是如何在傳福音的事工上,走遍各城各鄉;祂是如和深入人群中,尋找失喪的人。深願主的經歷,能再次燃起我們傳福音的熱情,興起那逐漸消失的異象。 2.「傳福音」乃是一項行動,建議你使用大光福音往站(www.glorypress.com)中生活之美的近五百種福音單張,每天、每周、每月send給你所認識的親朋好友,並為他們禱告,成為一個傳福音的人。 | |
聖靈的應許 1.耶穌進前來,對他們說:「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,都賜給我了。所以你們要去、使萬民作我的門徒,奉父子聖靈的名,給他們施洗。凡我所吩咐你們的,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,直到世界的末了。」(太廿八18~20) 2.祂又對他們說:「你們往普天下去,傳福音給萬民聽。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。不信的必被定罪。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.就是奉我的名趕鬼。說新方言。手能拿蛇。若喝了甚麼毒物,也必不受害。手按病人,病人就必好了。」(可十六15~18) 3.並且人要奉祂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,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。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。我要將我父所應許的降在你們身上。你們要在城裡等候,直到你們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。(路廿四47~49) | |
在聖靈裏禱告 親愛的主阿!您在傳福音的事工上,殷勤且不辭勞苦地走遍各城各鄉;您更深入人群之中,切切地尋找失喪的人。主阿,求您再次燃起我們和您一樣傳福音的熱情,恢復您起初賜下的使命和異象。奉主聖名,阿們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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