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0月9日 星期一

恩賜的目的(十二)──見證救恩
經文:來二3~4
鑰節:上帝又按自己的旨意,用神蹟、奇事和百般的異能,並聖靈的恩賜,同他們作見證。(來二4)
參考經文:羅十二1~21;林前十二7~11;十四12~19;來二3~4;彼前四7~11
提要
  在今日的鑰節中,希伯來書的作者為我們提出了第十一個「恩賜的目的」,那就是「同他們作見證」(sunepimartureO),他說:「上帝又按自己的旨意,用神蹟奇事,和百般的異能,並聖靈的恩賜,同他們作見證。」(來二4);「作見證」原文的意思是「一同作證、同證。」,在這節經文中提到「神蹟奇事和百般的異能」,和彼得在五旬節講道中所提到耶穌在他們中間所行的一樣(徒二22),上帝用這些超自然的行動,來證實福音的真實性。
  在此作者特別提到「聖靈的恩賜」,這聖靈的恩賜除了是聖靈所分給那些因信接受救恩之人的禮物,而且也包括了聖靈本身;因此,在接受這些恩賜的人身上,就擁有一些特別的能力和才幹,這些恩賜成了他們所傳福音的證明。聖靈藉著希伯來書的作者再次肯定,上帝要用神蹟、奇事、異能及聖靈的恩賜,來支持並證實他們所傳福音的信息,這也是基督親自應許門徒的(可十六17~18)。
  在今日的鑰節中,非常清楚指明「聖靈的恩賜」另一個目的,就是為福音和主的救恩來「作見證」,這樣的現象和經歷,特別是在福音受壓制,信徒受逼迫的地區,更是隨處可見;就是今天,上帝仍然使用這樣的方式,在那些受苦的信徒身上,彰顯福音的大能和上帝的榮耀。從許多的見證集裏,可知曉不勝枚舉的活生生見證。
  但願我們能有一顆寬廣的心,千萬不可限定上帝的作為,當我們認識上帝的無限和永恆及祂永不改變的旨意,我們就不能將各種超自然的神蹟奇事和特殊恩賜,限定在某個時代和空間之中;我們也不可因為自己沒有親身的經歷,就一概否認現今的神蹟奇事;但我們必須小心,根據聖經的教導,用信心和聖靈的啟示來分辨其中的真假。求主幫助我們,不管我們得著的是什麼樣的恩賜,都是用來榮耀主、高舉主、傳揚主的。對於那些聖經中明明記載,我們卻不曾經歷過的部份,也要保持平衡及虛心的態度,不必急著要去反對別人所得著的,也不必狂熱地去羨慕別人所得著的,只要順服聖靈的引導,存感恩的心去領受祂賜給你的部份。
默想
‧恩賜的目的之一就是用來證實我們所得的福音,雖然神蹟、奇事、異能,能叫看見聽見的人感到驚奇興奮,但那是在上帝的旨意中而行才會有果效的,也就是在聖靈的感動和同在中,由聖靈主導才能得著真正的見證。
‧屬靈的恩賜不只是那些超自然的能力,更是聖靈運行感動的彰顯。許多佈道家雖然沒有行過任何一樣神蹟,卻使千萬人受感動而歸信耶穌,這正是聖靈使用這些人恩賜的一種彰顯。
聖靈的應許
‧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,怎能逃罪呢?這救恩起先是主親自講的,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。上帝又按自己的旨意,用神蹟、奇事和百般的異能,並聖靈的恩賜,同他們作見證。(來二3~4)
‧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,你們就必得著能力,並要在耶路撒冷、猶太全地,和撒瑪利亞,直到地極,作我的見證。(徒一8)
‧祂又對他們說:「你們往普天下去,傳福音給萬民聽。信而受洗的,必然得救;不信的,必被定罪。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,就是奉我的名趕鬼;說新方言;手能拿蛇;若喝了甚麼毒物,也必不受害;手按病人,人就必好了。(可十六15~18)
在聖靈裏禱告
  親愛的主阿!求你訓練我們,學習根據聖經的教導,用信心和聖靈的啟示來分辨神蹟奇事和百般異能其中的真假。求主幫助我們,不管我們得著的是什麼樣的恩賜,都是用來榮耀主、高舉主、傳揚主的。奉主聖名,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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