恩賜的範圍(四)──聖靈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
經文: | 林前十二7~11 |
鑰節: | 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、隨己意分給各人的。(林前十二11) |
參考經文: | 羅十二3~6;林前一4~7;弗四7;彼前四11 |
提要 繼續昨日的查考,保羅在今日的鑰節中再一次提到:「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、隨己意分給『各人』(hekastos)的。」(林前十二11)。聖經中論到有關屬靈恩賜的範圍和對象時,都會出現「hekastos」這個字(羅十二3;林前一11;弗四7;彼前四10),指的是每一個人、各個人;可見恩賜是給每一位基督徒的,絕不是屬於少數特選的人。雖然不是每位信徒都擁有所有的恩賜,事實上也沒有一個人能具備全部的恩賜,但至少每一位信徒都擁有一個以上的恩賜。 昨天我們稍為談到「恩賜」不只是講道、教導、司會,或者是一些超自然的恩賜,如說方言、翻方言、說預言、醫病、行神蹟、辨別諸靈等。其實「恩賜」的範圍很廣,只要是分別為聖並為主而作,且有聖靈同在的服事就都是恩賜。只要是能利益眾人,造就教會的事,也都是屬於恩賜的一種;因此探訪、禱告、關懷、幫助人、打掃、預備餐飲招待及各項鎖事等,也都是主所看重的。凡甘心事奉並為主而作,都是主所喜悅的(弗六6~8;西三23~24)。 尊重聖靈的主權,順服聖靈的賞賜,接受聖靈的引導,是運用屬靈恩賜的原則;既然聖靈隨己意將恩賜分給各人,那麼在教會中如何去發掘恩賜、運用恩賜,就是教會領導者的責任了。在一些增長快教會中,他們的經驗可提供許多成長遲緩的教會參考,雖然教會的發展,因不同的地方、不同的環境、不同的種族而多少有些差異,但大體上來說,屬靈的原則和方式都是一樣的;因為我們事奉的乃是同一位上帝、同一位基督、同一位聖靈,所以虛心的學習及多下功夫禱告,和懷著願意被主改變的信心,都是非常重要的。 | |
默想 ‧屬靈恩賜的範圍是很大的,一個人分別為聖獻上自己,願意在教會中服事,那時聖靈必將這人應有的恩賜賜給他;所以不要將我們的焦點僅放在少數特殊外顯的恩賜上,尊重聖靈的分配並讓我們都能看重個人發自內心對主的每一個服事。 ‧讓我們更多迫切為眾信徒禱告,求主興起每一個人,運用他們的恩賜來服事。聖靈必要裝備那些願意的人,並且將相等的能力賜給他,來完成他的服事。 | |
聖靈的應許 ‧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、隨己意分給各人的。(林前十二11) ‧不要只在眼前事奉,像是討人喜歡的,要像基督的僕人,從心裏遵行上帝的旨 意。甘心事奉,好像服事主,不像服事人。因為曉得各人所行的善事,不論是為奴的,是自主的,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賞賜。(弗六6~8) ‧無論作甚麼,都要從心裏作,像是給主作的,不是給人作的,因你們知道從主那裏必得著基業為賞賜;你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。(西三23~24) | |
在聖靈裏禱告 親愛的主阿!我們誠心獻上祈禱:「求你賜給我們力量,今後我們無論作甚麼,都要從心裏作,像是給主作的,不是給人作的。不要只在眼前事奉,像是討人喜歡的,而要像基督的僕人,從心裏遵行上帝的旨意。」,奉主聖名,阿們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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