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傳福音」的恩賜(廿八) ——基督的經歷(13)
經文: | 約八1~11 |
鑰節: | 她說:「主阿!沒有。」耶穌說:「我也不定妳的罪。去罷!從此不要再犯罪了。」(約八11) |
參考經文: | 太七1~5;路七36~50;八2;彼前四8 |
提要 我們一連查考了主耶穌與兩個有罪女人個人談道接觸的過程,一個是撒瑪利亞婦人(約四1~42),另一個是西門家中不速之客的妓女(路七36~50)。今天的經文則是一位行淫時被拿的婦人(約八1~11),我們若仔細查考主對她們每一位的態度和引領的方式,可以從其中獲得許多寶貴的屬靈教導和傳福音的技巧。 這是個膾炙人口、令人感動的真實故事,面對群情激動、情緒失控的大眾,和這位驚慌失措、無地自容的婦人,相較於主耶穌的從容冷靜、智慧慈愛和溫柔憐憫,是值得我們細細深思的。當然文士和法利賽人想藉著這位婦人,得著控告主的把柄,他們意圖使耶穌陷入一個進退維谷的兩難地步,耶穌明白他們的動機,主用智慧來應對這從撒但而來的攻擊和控訴。 面對這兩難問題,主的動作和應對是相當睿智的。耶穌的兩個動作出乎眾人預料,祂彎下腰去在地上寫字,主為什麼彎腰呢?祂寫的是什麼字呢?這給了讀經者很大想像的空間。有可能主彎下腰去,是為了同情那位犯罪女人,因為眾人交相指責的眼光和聲音,早已讓她無地自容了;主彎下腰去,也可能避開眾人盲從的叫囂,讓眾人有冷靜思考的機會。至於主在地上寫些什麼?聖經沒有指出,但有一種古卷翻譯提到,主在地上寫出他們每一個人的罪。 後來在眾人的摧逼之下,主直起腰來對他們說:「你們中間誰沒有罪,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。」(約八7)講完又繼續彎腰在地上畫字,而眾人卻被這個問題問得目瞪口呆,因為他們無法否認自己的罪。主的話讓他們發現自己的虛偽,於是從老到少,一個個沉默的從主身邊退去,因為在場只有一位是無罪的,就是主自己。也只有主才有赦罪的權柄,最後只剩主和那婦人獨處。 這個女人沒有為自己辯白,但從她回答主的話說:「主阿!沒有。」可見她渴望主的恩慈和赦免,主並沒有定她的罪,只告訴她從此不要再犯了。主對她的饒恕,挽回了一個失落靈魂的心,主給她自新的勇氣和新生的機會,主所看重的不是她過去所犯的罪,而是她現在悔改的心。主寬厚包容慈愛的饒恕,是每一位傳福音者所當追求的。 | |
默想 1.再次,我們看到法利賽人與行淫婦人的強烈對比,以世人眼光看待,這是聖人與罪人的對照。然而在主眼中,不過是一個犯了許多罪的人,與一個正犯罪的人罷了。我們當永遠記得,自己不過是一個蒙主憐憫和恩赦的罪人。 2.從今日的實例中,我們發現主明白撒的詭計,主知道罪人的心,主憐憫世人的無知。祂以最簡單的動作,來處理這複雜的問題。整個過程主沒有指責任何人,主也沒有與他們爭論,主用最溫柔的方式,處理這火爆失控的場面。主的靈巧和智慧,主溫柔的太度,對我們在傳福音的事奉上是很好的啟示。 | |
聖靈的應許 1.他們說這話,乃試探耶穌,要得著告祂的把柄。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。他們還是不住的問祂,耶穌就直起腰來,對他們說:「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,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。」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。他們聽見這話,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。只剩下耶穌一人,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。(約八6~9) 2.耶穌就直起腰來,對他說:「婦人,那些人在那裡呢?沒有人定你的罪麼?」她說:「主阿!沒有。」耶穌說:「我也不定妳的罪。去罷!從此不要再犯罪了。」(約八10~11) 3.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,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。(彼前四8) | |
在聖靈裏禱告 親愛的主阿!法利賽人與行淫婦人的強烈對比,以世人眼光看待,這是聖人與罪人的對照。然而在您的眼中,不過是一個犯了許多罪的人,與一個正犯罪的人罷了。教導我們能牢牢記住,自己不過是一個蒙主憐憫和恩赦的罪人罷了。奉主聖名,阿們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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