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傳福音」的恩賜(五)——方法(1)口傳
經文: | 太四23;九35;可一14;路八1;九6;徒八25;十六10;林前一17;弗六19;西一23 |
鑰節: | 基督差遣我,原不是為施洗,乃是為傳福音。並不用智慧的言語,免得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。(林前一17) |
參考經文: | 出四10~12;太九36;十19;可六34;路十二12 |
提要 前面我們研讀過「傳福音的」重要條件及原則,接下來我們將探討,並且找出聖經中有關傳福音的一些方法。我們將以四個單元來查考和默想,分別是:(一)口傳。(二)「筆傳」。(三)「身傳」。(四)其他。 所謂「口傳」,就是藉著我們的口,來傳揚基督救贖的福音。當然,這個先決條件,就是你必需對福音真理有透徹的了解。這裡提到的,不只是表面屬靈知識上的認知而已,最重要的,是你自己必須是親身嚐過主恩滋味,並且經歷過悔罪重生的人。還有,就是要有一顆愛主、愛人的心,才能對失喪的靈魂,產生極重的負擔。 其實主耶穌就是我們最好的榜樣,聖經中記載:「耶穌走遍加利利,在各會堂裡教訓人,傳天國的福音,醫治百姓各樣的病症。」(太四23;九35;路八1)耶穌在三年半的傳道生涯中,幾乎是馬不停蹄地傳講天國的福音。祂用雙腳走遍他所能到的每個地方,祂以那帶著權柄、能力的話語,將福音有系統、完全地傳開來。如果你能將四福音書中,所有耶穌講過的話,用紅筆劃出(聖經公會有出版紅字版聖經,將主耶穌講過的話用紅字呈現,但你若自己劃過一遍,會更為深刻。)仔細整理默想,你就能得著全部福音的精髓。另有一點我們也不能忽略,即主耶穌愛靈魂的那顆心,更是我們所當學習的。福音書的作者告訴我們:「耶穌出來見有許多的人,就憐憫他們,因為他們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,於是開口教訓他們許多道理。」(可六34;參看太九36) 許多人不願傳福音的最常見理由是:我的口才不好。就如摩西當年對耶和華所說的:「主阿!我素日不是能言的人?我本是拙口笨舌的。」耶和華對他說:「誰造人的口呢?誰使人口啞、耳聾、目明、眼瞎呢?豈不是我耶和華麼?現在去罷!我必賜你口才,指教你所當說的話。」(出四10~12)主應許要賜給一切願意為祂開口的人口才,在台灣有位牧師是上帝重用的僕人,他原來患有非常嚴重的口吃,說話表達極為困難,但是就在他接受主的呼召,願意成為全時間的傳道人之後,主奇妙的醫治了他的口吃,如今他說話滿了恩膏,是位有能力的傳道者。但願我們每一個人都能將我們的口獻給主,抓住任何機會,傳講主在你身上奇妙的作為。 | |
默想 1.「傳福音的」第一種方法「口傳」,是最普遍、也是每位信徒都能作的。「福音的真理」,不需要用高言大智,也無需辨才無礙。重要的是,你親身的經歷十字架的救恩,聖靈的大能,就像安得烈、腓力、撒瑪利亞的婦人一樣,把人帶到主面前就夠了。(約一41~42;四29) 2.當然要成為「傳福音的」人,必需先經歷福音的大能,明白福音的真理,並且願意為福音擺上自己,那麼聖靈就必要賜給你能力和當說的話語。(太十19;路十二12) | |
聖靈的應許 1.基督差遣我,原不是為施洗,乃是為傳福音。並不用智慧的言語,免得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。(林前一17) 2.靠著聖靈,隨時多方禱告祈求,並要在此儆醒不倦,為眾聖徒祈求,也為我祈求,使我得著口才,能以放膽,開口講明福音的奧秘。(弗六18~19) 3.你們被交的時侯,不要思慮怎樣說話,或說甚麼話。到那時候,必賜給你們當說的話。因為不是你們自己說的,乃是你們父的靈在你們裡頭說的。(太十19~20) | |
在聖靈裏禱告 親愛的主阿!您要訓練我們成為「傳福音的」人,請您務必賜給我們經歷福音大能的機會,使我們更實際地體驗且明白福音的真理,因而甘心情願為福音擺上自己。當我們傳講福音之時,懇求聖靈大賜能力和當說的話語。奉主聖名,阿們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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