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8月12日 星期四

醫病的恩賜(六)—— 疾病的來源(2)
經文:伯一6~二10;五18;林後十二7~10
鑰節:因為祂打破,又纏裹,祂擊傷,用手醫治。(伯五18)
參考經文:王下廿1;太八14;約九1~8;十一1~4;徒九37
提要
  雖然罪乃是疾病的原始肇因,這並不等於說所有疾病都是由於犯罪的結果。有許多時候疾病或患難並非犯罪的結果。(王下廿1;太八14;約九1~8;十一1~4;徒九37)有時上帝容許撒但和邪靈以疾病來攻擊祂的兒女,這是個令我們不解的奧秘(伯一6~二10;林後十二7~10)。上帝有醫治的能力,乃是無庸置疑的,然而我們必須承認,這醫治的能力並非適用在每一種情況下,有的時候上帝會醫治,有的時候不會醫治。信徒在面對這樣的情況時,該如何以對?
  有些似是而非的論調提到:「無非是因為沒有足夠的信心,或是因為有罪的存在,否則上帝一定會醫治病痛。」這樣肯定的說法,其實是錯誤的,特別是這樣的話若出於具有「醫病恩賜」之人的口,就更不應說了。因為他將不得醫治的責任,完任推諉在接受醫治者的身上是非常不公的。首先,他將自己醫病的能力無限擴大,其次,他忽略上帝的主權和旨意,當神蹟沒有出現時,反而怪罪於對方信心的不足和有罪在身。這也是許多在醫治大會上未得醫治者,受到二度傷害的原因。所有上帝的僕人都該留意,不單不該如此宣告,就連暗示也是不對的。
  對於少數標榜的所謂神醫佈道家,(這樣的頭銜是否洽當有待商確,其實真正的醫治來自上帝和聖靈的大能)認為上帝的醫治有兩個必需條件:(一)是正直或是無罪。(二)具有足夠的信心。換句話說,上帝沒有醫治,似乎就顯出那人身上有罪或是缺乏信心。這樣的邏輯是不正確的。約翰福音中二個被主醫治的個案,似乎和這種看法相違背。那位大臣的兒子被醫治,並非出於那個孩子的信心(約四46~54),畢士大地邊三十八年的癱子得醫治,乃是出於主的憐憫。(約五1~9),還有位生來瞎眼的人蒙醫治,是為使上帝得著榮耀。(約九1~7)
  事實上有許多了不起的聖徒,有堅固的信心,過著幾近完美敬虔的生活,卻被疾病纏累,未曾得到醫治,為什麼?我們無法明白,只有到上帝那裡才能解開這個謎。上帝唯一的答案是「我的恩典夠你用。」而我們也只能說:「在醫治的事上,上帝有祂的主權和更高的旨意。」
默想
1.信徒必需了解,罪雖然是疾病的原始肇因,但並不是說所有的疾病都是由於犯罪的結果。許多時候,上帝允許疾病臨到祂兒女身上,乃是為了更高的旨意和祂的榮耀。
2.當上帝按照祂的旨意,為要顯明祂的榮耀時,人才得著醫治。我們應該不斷為所有病人禱告,並且帶著信心禱告。如果上帝答應我們的禱告,讚美祂的名。如果沒有答應我們的祈求,仍然讚美祂。這時候需要更大的信心,堅定相信上帝的旨意是最美的。
聖靈的應許
1.因為祂打破,又纏裹,祂擊傷,用手醫治。(伯五18)
2.耶和華阿,求您醫治我,我便痊愈,拯救我,我便得救,因您是我所讚美的。(耶十七14)
3.耶穌說:「我去醫治他。」(太八7)
在聖靈裏禱告
  親愛的主阿!我們不明白為何有許多聖徒,他們擁有堅固的信心,也過著敬虔的生活,卻長年被疾病纏累,未曾得到醫治呢?我們雖無法明白,但我們卻深信您的恩典夠用。在醫治的事上,您必有主權和更高的旨意。絕對的信任,必要得見完全的榮耀。彷若暗沉烏雲的背後,燦爛陽光常存。哈利路亞!奉主聖名,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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