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8月9日 星期一

醫病的恩賜(三)—— 誰能擁有醫病的恩賜
經文:可十六17~18;雅五14~16
鑰節: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,就是奉我的名趕鬼,說新方言,手能拿蛇,若喝了甚麼毒物,也必不受害,手按病人,病人就必好了。(可十六17~18)
參考經文:林前十二9;28;30
提要
  關於「醫病的恩賜」引起較多討論的部份,就是今天這個「恩賜」是否仍然存在?其實從教會歷史看,第一世紀以後,聖經學者對醫治存有兩種看法。其一認為醫病屬於第一代使徒的權柄。所以使徒的時代過去之後,就再沒有醫病的事。他們的理論認為,醫治是幫助福音的,病得醫治就會相信耶穌,而信耶穌才是醫治的終極目標。如今,聖經己經寫成,聖靈可以透過聖經啟示自己,主也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,人可以因信稱義,病得醫治與否就不要緊了。
  另一種看法,認為「醫病的恩賜」乃是聖靈隨己意分賜給人,為了使人得益處。如今,由於教會忽略,與時代的不同,恩賜不如第一世紀那樣明顯,但「醫病的恩賜」確實代代相承,不斷持續,聖靈的工作仍然在某些上帝的僕人身上顯明出來。教會歷史中,仍然有許多病得醫治的經歷和見証,是不容否認的。教會中許多著名的聖徒也都相信上帝的醫治,如愛任鈕(Irenaeus)、特士良(Tertullian)、貴格理(Gregory of Nyssa)、奧古斯丁(St.Augestin)、亞奎那(Aquinus)以及後來路德馬丁、宣信、慕安得烈等人也都相信「醫病的恩賜」。
  其實保羅所提出之「醫病的恩賜」,(林前十二9)指的是給教會的,而不是使徒專有的。哥林多教會裡得著這種恩賜的人必定不少,其中可能包括許多的信徒,否則保羅也不需要強調:「豈都是使徒嗎?」(林前十二29)主耶穌在世時,不但將此權柄和恩賜加給使徒(太十1)和七十個門徒(路十9),在祂升天之前,祂特別應許:「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,......手按病人,病人就必好了。」(可十六17~18)由此可見「醫病的恩賜」是為教會全體信徒所預備的。「病得醫治」是每一個上帝兒女的權利,是全備福音的一部份。(彼前二24)「醫病」是為了救人脫離今生的痛苦,「福音」則是為了救人脫離永世的沉淪。(可十六17,18;雅五14~16)因此既使我們沒有「醫病的恩賜」,還是可以憑信心為自己、為別人的疾病來禱告。
默想
1.「病得醫治」是全備福音中非常重要的一部份,特別從廣義的層面來看醫治和疾病,那就是每個人都需要的。上帝應許的「醫治」(原文是複數)相信是包括我們全人「身、心、靈」三個部份。許多時候,我們看到一些聖徒,雖然肉體仍然深陷病痛和軟弱之中,但他們的心靈卻早已被主提升、摸著和撫慰(如保羅和約伯),我們可以說這是另一個層次的「病得醫治」吧!
2.雖然不是每個人都是有「醫病的恩賜」,但為病人按手禱告的能力,卻是主賜給每一位信徒的。但願在服事的過程中,能適時地運用主給我們的這項權柄。
聖靈的應許
1.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,就是奉我的名趕鬼,說新方言,手能拿蛇,若喝了甚麼毒物,也必不受害,手按病人,病人就必好了。(可十六17~18)
2.出於信心的祈禱,要救那病人,主必叫他起來,他若犯了罪,也必蒙赦免。所以你們要彼此認罪,互相代求,使你們可以得醫治。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,是大有功效的。(雅五15~16)
3.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,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,叫我傳好信息給謙卑的人,〔或作傳福音給貧窮的人〕差遣我醫好傷心的人,報告被擄的得釋放,被囚的出監牢。(賽六十一1)
在聖靈裏禱告
  親愛的主阿!「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、是大有功效的。」如今,我們都是因信耶穌基督,蒙恩得救,被您稱為「義」的人,您且賜我們禱告的權柄。父上帝阿!求您教導我們,珍惜這項權柄,常為自己、為別人禱告,因為您應許要醫好傷心的人、報告被擄的得釋放、被囚的出監牢。奉主聖名,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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