辨別諸靈的恩賜(十四)──順服上帝的旨意
經文: | 約四34;七17;徒五32;弗一9~11;五17;六6;來二4;十36;十三21 |
鑰節: | 耶穌說:「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,作成祂的工。」(約四34) |
參考經文: | 太廿六39;可十四36;路廿二42;約九31;羅八28;十二2;西一9;彼前二15;四2,19;約壹五14 |
提要 一個擁有「辨別諸靈」恩賜的人,必須具備的另一個重要條件就是:絕對順服上帝的旨意。主耶穌在這方面為我們立了最好的榜樣,今日的鑰節乃是主在世服事的準則,祂說:「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,作成祂的工。」(約四34),以主這樣特殊的身份和地位尚且如此,更何況是一般的信徒和主的跟隨者。 保羅在提到「辨別諸靈」的恩賜時,至少有兩方面的意義,那就是「分辨」和「判斷」;也就是「分辨」真假的靈和「判斷」對錯的信息,那麼一個具有「辨別諸靈恩賜」的人,他是憑什麼來「分辨」和「判斷」的呢?主在約翰福音五章30節給了我們完全的示範,祂說:「我憑著自己不能作什麼,我怎麼聽見(as I hear)就怎麼審判(I judge),我的審判也是公平的;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(because I seek not mine own will),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(but the will of the Father which hath sent me)。」在此,主提示了四個重點:(一)祂不憑自己作甚麼。(二)祂怎麼聽見,就怎麼判斷。(三)祂不求自己的意思。(四)祂只求那差祂來者的意思。 以上四點,正是每一位具有「辨別諸靈」恩賜的人所應遵行和注意的,所有的「分辨」和「判斷」,必須出自聖靈的啟示和感動。人若未從主或聖靈「聽見」什麼,他就不應該作「分辨」和「判斷」;千萬不能根據自己的好惡、知識和意思來作「分辨」和「判斷」,特別是在諸靈和方言及豫言上面。聖經強調:「聖靈」乃是上帝賜給順從之人的(徒五32),人若沒有完全降服聖靈的靈,是不可能真正得著「辨別諸靈」的恩賜。 在少數的教會中,可能有人出於無知或別的原因,認為自己或宣稱他們具有分辨的能力,其實只是憑自己天然的判斷力任意來作出批評,這是非常危險的,並且在教會中造成混亂和傷害。親愛的,任何屬靈的恩賜,必須直接由聖靈賜下,而且需要有明確的憑據和運用的理由,否則是不安全的。 | |
默想 ‧在聖靈的追求和恩賜的運用上,當遵守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則,就是必須根據聖經,並且以主耶穌為我們學習的榜樣,如此才能行在正軌之中,這也是我們詳細查考聖經的目的。 ‧主一生清楚自己的目標,願意降卑自己和順服地行在上帝所定的旨意中。若我們思想主在最後一夜,於客西馬尼園中的禱告和祂內心的掙扎,但祂最後還是順服那差祂來者的旨意,赴上十字架的道路(太廿六39;可十四36;路廿二42),我們就能了解在基督徒的事奉中,「順服」是何等的重要。 | |
聖靈的應許 ‧耶穌說:「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者的旨意,作成祂的工。」(約四34) ‧他說:「阿爸!父阿!在祢凡事都能;求祢將這杯撤去。然而,不要從我的意思,只要從祢的意思。」(可十四36) ‧我憑著自己不能作甚麼,我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。我的審判也是公平的;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,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。(約五30) | |
在聖靈裏禱告 親愛的主阿!求祢保守我們的心、我們的口,若未從祢或聖靈「聽見」什麼,我們就不應該隨意作「分辨」和「判斷」,叫我們千萬不能根據自己的好惡、知識和意思來作「分辨」和「判斷」,特別是在諸靈和方言及豫言上面。奉主聖名,阿們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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