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8月11日 星期二

與聖靈有分──新約中聖靈的工作(82)
經文:來六1~8
鑰節: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,嘗過天恩的滋味,又於聖靈有分。(來六4)
參考經文:約三15~16,36;十27~30;羅八35,37~ 39;弗一12~14;二8;腓一6;來三1,14;十12~14;彼前一3~5
提要
  今日的經文是段難解的經文,許多解經家都有不同的解釋,其中最大的爭議就在於:「那些已經蒙了光照,嘗過天恩滋味,又於聖靈有份,並嘗過上帝善道的滋味,覺悟來世權能的人,若離棄道理,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。」(來六4~6)所謂「蒙了光照,嘗過天恩滋味,又於聖靈有份」是指那些人呢?是指已真心悔改的基督徒呢?或指不成熟的基督徒?或是掛名的基督徒?還是指聽了福音,聖靈也在他心中作感動,卻仍然拒絕的人?而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又是什麼意思呢?是指與救恩無份?或指遭上帝的管教或審判?
  首先我們來釐清,這並不是指已經真心悔改得著救恩的信徒說的,因為聖經一再向我們保證,人若得著救恩,便永遠穩妥(約三15~16;十27~30;羅八35,37~39;弗一12~14;二8;腓一6;來十12~14;彼前一3~5)。因此這裏所指的應該是那些聽過道,甚至在教會中受過栽培,並看見過上帝的祝福,且嘗過一些福音的好處,也曾親身受聖靈的感動,但仍不肯斷然真心悔改接受主,至終故意拒絕基督,而沒有真正得救的人。今日的教會中,仍有部份掛名的假基督徒,這等人就無法再得聖靈的感動,叫他們重新悔改,因為他們故意拒絕基督,而失去接受救恩的機會。
  其實上帝是公義,並且是公平的。基督的救恩是為每一個世人預備的,聖靈也在每一個人的心田裏工作,因此祂願意將自己分享給世人,使他們都能有份於聖靈(have shared in the Holy Spirit; were made partakers of the Holy Spirit)。「有份」原文是「合伙、伙伴、有份」,然而只有那些真心悔改,屬上帝的兒女,才會珍惜聖靈這項工作。因為我們不但已經接受聖靈,如今更有份於聖靈,這是聖靈非常奇妙的賜福。聖靈是三位一體上帝的代表,若不是聖靈,上帝與基督就無法臨到我們。是聖靈使我們親身經歷三位一體上帝一切的豐富,聖靈成為我們的伙伴,也就是三位一體上帝成為我們的伙伴。
默想
‧這段經文是提醒所有的信徒,要用敬虔的態度,接受聖經中的真理、勸戒、警告、應許和教導,也要謙卑的領受聖靈的光照和引導,傾聽聖靈的聲音,順服聖靈的引導,不要使自己的心被罪所蒙蔽,被撒但所引誘,銷滅聖靈在你心中的感動,使聖靈為你擔憂。
‧當知道我們是「於聖靈有份」的人,聖靈視我們為伙伴,祂願意成為我們最好的朋友和領路者,我們若能虛心與聖靈同行,便能享受藉著祂而擁有三一上帝一切的豐盛和賜福,信徒有份於聖靈是我們與主連合的最大保證。
聖靈的應許
‧同蒙天召的聖潔弟兄阿,你們應當思想我們所認為使者,為大祭司的耶穌。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,堅持到底,就在基督裏有分了。(來三1,14)
‧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,嘗過天恩的滋味,又於聖靈有分,並嘗過上帝善道的滋味,覺悟來世權能的人,若是離棄道理,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。因為他們把上帝的兒子重釘十字架,明明的羞辱他。(來六4~6)
‧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,就在上帝的右邊坐下了。從此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。因為祂一次獻祭,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。(來十12~14)
在聖靈裏禱告
  親愛的主阿!教導我們深切體認,我們是「於聖靈有份」的人,聖靈視我們為伙伴,聖靈願意成為我們最好的朋友和領路者,我們若能虛心與聖靈同行便能享受藉著祂,且擁有三一上帝一切的豐盛和賜福。奉主聖名,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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