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靈焚燒──舊約中聖靈的工作(29)
經文: | 賽四2~6 |
鑰節: | 主以公義的靈,和焚燒的靈,將錫安女子的污穢洗去,又將耶路撒冷中殺人的血除淨,那時,賸在錫安留在耶路撒冷的,就是一切住耶路撒冷,在生命冊上記名的,必稱為聖。(賽四3~4) |
參考經文: | 耶四4;太五15;路十二35;廿四32;約十五6;林前十三3 |
提要 在上一季中,我們查考聖靈的預表時,其中一個表徵就是「火」(fire)。火是藉著「焚燒」(burning)而帶來光,聖靈非常重要的工作之一,就是在人心中作「焚燒」的工作,因此以賽亞稱呼聖靈為「焚燒的靈」(the spirit of burning),因為祂要在信徒身上作焚燒、煉淨的工作。 讓我們深一層來默想聖靈焚燒的工作,其實焚燒的過程是痛苦的,任何東西被焚燒都是可怕、難熬的經歷,特別是人的心被聖靈焚燒時,那種被倒空、除淨、燒毀的感覺,不是言語所能形容的;雖然如此,信徒若想得著更新、重生,就必須經歷強烈屬靈的焚燒,否則聖靈無法得著我們全人,聖靈更無法使用一個滿了雜質的器皿。 焚燒的過程雖然痛苦,但焚燒後的結果卻是喜樂的。你若曾參觀過那些美麗璀璨的金飾,那些晶瑩剔透的水晶器皿,還有那些非凡藝術陶瓷極品,都是經過大火高溫不斷焚燒煉淨的過程所產生的。同樣,我們這個原本卑賤無用的器皿,若不是透過聖靈徹底的焚燒和煉淨,我們是不可能成為合主用的榮耀器皿。聖靈焚燒的另一功用,就是藉著焚燒的過程帶來光明,正如蠟燭只有在點著火時,透過燃燒才能產生光熱。同樣信徒若想成為火能為主發光,那就必須先願意被聖靈的火來焚燒。多少時候我們隨口高唱:「為主發光」,我們習慣向主說:「願聖靈的火,在我們裏面焚燒。」,我們是否是真心願意?我們是否知道那是需要付上極大代價的?否則主也不會對跟隨的人說,要捨己背起十字架來跟隨我。 親愛的,十字架的道路原本不是一條易路。要被聖靈充滿、澆灌、內住的前題,就必須先經歷聖靈「焚燒」的過程,唯有肯被聖靈焚燒和煉淨,我們的生命才能成為精金為主所用。 | |
默想 ‧當我們高唱「靈火繼焚燒,在我心靈,主!」時,巴不得我們是心口合一的,將我們全人交在聖靈手中,讓祂全權來雕塑吧! ‧聖靈焚燒的過程雖然痛苦,其結果卻是喜樂的。我們內心一切的污穢、自私、老我,一切的雜質和虛榮,聖靈都能把它煉淨。同時在聖靈焚燒的過程中,由於你生命不斷的更新,世人將會從你身上看出基督的樣式,這就是為主發光了。 | |
聖靈的應許 ‧耶穌又對眾人說,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捨己,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,跟從我。(路九23) ‧基督照我們父上帝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己,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。(加一4) ‧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架,現在活著的,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;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,是因信上帝的兒子而活,祂是愛我,為我捨己。(加二20) | |
在聖靈裏禱告 父上帝阿!天地萬物都在啟示我們,所謂「不經一番寒徹骨,那來梅花撲鼻香。」,自然生態如此,更何況是屬靈的事。主阿!我們明白沒有十字架,就沒有榮耀的冠冕。哦!熬煉「人心」的主,請用聖靈的火,來焚燒我們生命裏不合祢心意的一切雜質,使我們能成為祢合用的器皿,叫我們不再抗拒所為我們預備的十字架。奉主聖名,阿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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