恩賜的目的(三)──叫人得益處(1)
經文: | 林前十二7~11 |
鑰節: | 聖靈顯在各人身上,是叫人得益處。(林前十二7) |
參考經文: | 羅十二1~21;林前十四12~19;弗四3~16;來二3~4;彼前四7~11 |
提要 在今日的鑰節中,保羅提出了恩賜的第三個目的,他說:「聖靈顯在各人身上,是叫人得益處。」(林前十二7),這節經文台語漢字本的翻譯更清楚:「若是聖神(聖靈)的顯明是賞賜逐人(各人),欲利益眾人。」,如此更能清楚看出恩賜的目的,是為了叫眾人得益處。屬靈恩賜的賜下,並不是為了個體的私自利益,而是為了上帝的國度和利益眾人與造就信徒。 我們若仔細研讀馬太福音第廿五章14~30節中,耶穌所說才幹的比喻,就能明白「恩賜」的目的是為了「叫人得益處」。主人按各人才幹分銀子給僕人,有五千、兩千與一千的。在祂回來時,主人要求的是,那五千的能賺五千,兩千的的能賺兩千,而一千的也能賺一千;因為主人了解他們的能力,因此並不多作要求,但也不允許白佔土地,荒廢了主的恩賜;在這比喻中,良善忠心的標準,是忠心於主人所託付的。那位將銀子埋藏的僕人,主對他的評價是「又惡又懶的僕人」。 這個比喻是值得我們深思的,「恩賜」的目的是為叫眾人得益處,不是要自私的保留或埋在地裏,而應是與眾肢體分享,彼此建造、互相扶持、長短互補,使教會眾人能同得益處。 今天部份信徒對於恩賜的目的和認識並不清楚,只看見一些表面的靈恩現象,或在一些所謂的神醫和靈恩大會上,隨著眾人熱情起伏,狂熱追求某些特定的恩賜,或特殊感覺並一些奇特的經歷;雖然,在當時的大會中令人興奮莫名,熱情也是可期的,但回到家之後,這些奇特的感覺和現象就逐漸消失,一切似乎又回到原點,這種狂熱的追求,是缺乏聖經根據的。我們不必反對任何靈恩的聚會,也需要相信上帝的全能和醫治在今天絲毫沒有改變;但恩賜的得著和運用並不是一蹴可成的,那是一種聖靈內住充滿,基督生命成長成熟的過程,必須先與主建立親密的關係,明白上帝賜給你的恩賜,然後按祂的旨意來服事、來生活。 | |
默想 ‧屬靈恩賜賜下並非為了個人的享受,也不是為了個人的利益。包括所有的恩賜都是為了叫(別)人得益處和利益眾人的。我們絕對不要為了私人的理由或不良的動機,想去尋求某種特殊的恩賜,這是上帝所不喜悅,也是聖靈所不允許的,同時也是非常危險的。 ‧恩賜的目的若是錯誤,常常帶來嚴重的後果,不但造成教會的分裂,也會讓恩賜的得著者陷入撒但的陷阱之中。當明白聖經的教導,慎重使用上帝所賜的恩賜來使眾人得益處。 | |
聖靈的應許 ‧聖靈顯在各人身上,是叫人得益處。(林前十二7) ‧這人蒙聖靈賜他智慧的言語,那人也蒙這位聖靈賜他知識的言語。(林前十二8) ‧又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信心,還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醫病的恩賜。(林前十二9) | |
在聖靈裏禱告 親愛的主阿!求主教導我們明白:「恩賜的目的,是為了叫眾人得益處,建造基督的身體,並非為了個體的私自利益,而是為了上帝的國度,和利益眾人、造就信徒。」奉主聖名,阿們! |